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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共产党员——杨景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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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景双同志于196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以来,经历了农村基层、高等学校、中央国家机关等不同单位的磨练和考验,不论在什么时期、什么岗位,相信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自觉遵守党章党纪、履行党员义务、践行入党时神圣的誓言,对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从未动摇,并在自己的工作实践中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去实践,受到大家的好评。

  一、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杨景双同志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落实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和学习要求,认真学习有关书籍、文件,积极参加各种培训班和辅导讲座,进行深入的理论研讨。同时,切实履行支部副书记的职责,遵照党委的部署,带领本支部党员深入到丰台、海淀、东华门街道开展传统教育和访贫问苦的实践活动,在组织活动中及时与支部党员沟通思想,以保证组局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深刻领会党章中规定的:“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能够结合个人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努力探讨党中央倡导 “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些政治理论问题,增强党性观念、坚定政治立场,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主动性;不断提高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他自己学习心得的两篇文章,分别被中共中央党校主编的《新时期党的建设文库》和国家行政学院主编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伟大实践》收编。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支部的学习氛围越来越好,党员的学习积极性越来越高。

  二、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好案件检查工作

  杨景双同志在民政部工作这20多年中,先是从事科技教育工作,后来又到后勤服务岗位,现在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努力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和各项法律条规,积极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反腐败斗争中,坚持原则,敢于斗争,体现了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应有品质。特别是在他负责主持二室工作,分管案件检查和信访接待工作中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自2005年以来处理了近三百件次的举报信件,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由于处理不当出现反复的问题。对举报民政部机关和直属单位20多位干部的问题,本着实事求是、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都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除有两个人的问题被立案调查外,其他同志的问题均被澄清。杨景双同志为了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8?6专案的核查工作,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为了尽快完成调查工作,放弃“十一”休假、放弃中秋与家人团聚、放弃照顾体弱多病的爱人,长时间在核查案件第一线进行调查核实,有时长达一个多月回不了家,为了工作他任劳任怨、毫无怨言。在调查中,为了查清问题,挖掘线索,排查证人,经过周密细致的工作,克服了跨省、跨系统、跨行业协调上的阻力,与有关方面积极配合,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证据材料,较好的完成了案件的核查工作,受到了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的纪律

  杨景双同志先后在部里多个岗位上工作过,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敢讲真话、愿办实事,能积极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工作中尊重领导、团结关心同事,与本组局的同志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为完成组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利的保证。注意严格要求自己,能够正确对待名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为此于2004年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全国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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