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直属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今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时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部署和部党组的要求,部直属机关党委下发通知,在部直属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通知要求,要提高认识,增强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自觉性。
通知指出,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是非标准鲜明,价值导向明确。这一概括,精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囊括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生动体现,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时代性和实践性,对于进一步匡正社会风气、提高文明程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对于教育广大干部、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的基础性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扎实开展教育,确保社会主义荣辱观入脑入心。部直属机关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分学习动员、集中教育、对照检查、整改提高四个阶段。
在学习动员阶段,要采取集中学习、开办学习专栏、召开座谈会、撰写学习体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论述和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使大家牢记“八荣八耻”的基本内容,全面掌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
在集中教育阶段,要针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荣辱观状况,区分不同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要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权力观、政绩观和反腐倡廉教育,教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引导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真正做到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坚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在普通党员中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在对照检查阶段,要组织党员干部根据《党章》要求、“八荣八耻”标准和《民政部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找准存在的不足,明确提高的方向,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强化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明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
在整改提高阶段,每个单位和个人,都要根据检查到的差距和不足,制定出体现时代精神、反映民政特征、符合岗位实际的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改进措施。
通知要求,要突出为民,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到各项民政工作中去。
部直属机关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突出“为民”主题,体现“为民”特色,推进“为民”工作。在提高为民意识方面,要深入开展民政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意识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要广泛开展向周国知、谭竹青学习活动和“做困难群众贴心人”、“携手为民·共创和谐”等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增进职业感情、强化职业责任、培养职业作风、严格职业纪律、规范职业行为、提升职业精神,进一步丰富民政职业道德的内涵,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在推进为民工作方面,要站在历史发展的新起点上,认真履行党和政府赋予的职能,努力实现在建设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和优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捐助活动、倡导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及加强和改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上,大胆创新,有所突破,特别是在服务困难群众方面,要出实招,见实效,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通知要求,要加强领导,确保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取得实效。
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列入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格局,研究制定具体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注重实效,抓好结合,把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当前部直属机关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党章》、学习谭竹青活动结合起来,以凝聚人心和促进工作为目标,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荣辱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各项“为民”工作中去。要突出重点,明确职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者,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进行学习研讨;要指导本单位青年组织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各群团组织要密切配合,发挥作用,努力在本单位形成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