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直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组部、中宣部、民政部《关于在中央部门和单位全体共产党员中开展向地震灾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民政部直属机关抗震救灾捐款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1、5月14日(周三)下午3点,部直属机关党委下发通知,部署捐款工作。
2、5月14日(周三)下午6点前,各直属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开展捐款活动,汇总后立即将捐款总额电话报知党群工作处(值班电话:58123351)。
3、5月15日(周四)上午9时,在部多功能厅举行民政部抗震救灾现场捐助仪式。①平飞部长主持捐款仪式并作动员讲话;②机关院内党员干部职工个人现场捐款。
4、5月15日(周四)上午9时前,各直属单位将捐款送财务司财务处。
二、有关要求
1、广泛动员。在共产党员中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团结友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直属机关各单位要积极引导广大党员,深刻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党员踊跃参与捐助活动,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捐助活动中对中央国家机关其它部门和全社会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以实际行动作出应有的贡献。
2、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迅速组织捐助活动,以最快速度集中钱款。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捐款,办公室(综合处)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直属机关党委、财务司、机关服务局、新闻宣传等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活动圆满顺利。
3、务求实效。捐助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自觉自愿、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目前灾区的实际情况,这次捐助活动以钱款为主。原则上个人捐款数额为:部级1000元,司局级500元,处级300元,处以下200元。对于出差在外的党员,将捐款活动精神通知到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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