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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各部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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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在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三优一满意”等活动的协调工作,沟通各组之间的联系。

三、对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反映,有关重要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具体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的总结和先进单位的评选及表彰工作。

五、负责反映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和活动情况。

六、负责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的服务工作。

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作风建设组主要职责

 

 

一、在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直属机关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

二、抓好作风纪律建设,提高直属机关办事效率,提倡优质服务,严格工作纪律。

三、抓好业务建设,提高直属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民政业务的开展。

四、抓好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民政部直属机关良好形象,实现文明办公。

五、检查、督促和反映部直属机关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的情况。

六、协调处理有关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思想道德建设组主要职责

 

 

一、在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思想、道德、文化建设。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及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指示精神。

三、抓好思想建设,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四、抓好道德建设,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道德修养水平。

五、抓好文化建设,活跃直属机关的文化生活。

六、及时反映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总结经验,培养典型。

七、协调处理有关部直属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八、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廉政建设组主要职责

 

 

一、在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廉政建设。

二、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关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

三、抓好廉政教育,树立优良党风、政风。

四、制定廉政制度和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了解和掌握部直属机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

六、协调处理有关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

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身建设组主要职责

 

 

一、在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环境建设与内部事务管理,为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物质保障。

二、抓好院内规划、环境美化、环境卫生,创建优美环境。

三、为部职工提供办公、住房、用车、医疗、就餐等方面的优质服务。

四、抓好车辆、治安、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五、研究解决干部职工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定期检查直属机关环境建设与内部事务管理的情况,并及时通报。

七、协调处理直属机关环境建设与内部事务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八、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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