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扎实推进民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
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光和
2007年11月19日
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做出了部署,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建设的理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十七大精神,对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更加自觉地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一、深刻理解和把握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论断、新部署,领会精神实质
党的十七大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定位为“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反腐倡廉实践。十七大报告和中纪委工作报告在坚持和发展党在反腐倡廉实践中形成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了战略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标志着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反腐倡廉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位置更加突出。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指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是我们党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吸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失去政权教训得出的重要结论,是党中央对全党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水火不容。如果不坚决反对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并列的更突出的位置上,是永葆党的先进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体现了我们党抓自身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必将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全党全社会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大环境、大格局。
——指导思想更加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是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概括。从反腐倡廉工作到反腐倡廉建设,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意义深远。一是表明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性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新的高度。十七大报告要求“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意味着我们党将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经常化的建设性工作深入持久地不断推进。反腐倡廉是一个不断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的历史过程,反腐倡廉建设的提法更具科学性、全面性、长远性和稳定性,为反腐倡廉制度化、经常化奠定了理论基础,为进一步理顺反腐倡廉工作思路,探索反腐倡廉工作方式、方法和措施指明了方向。二是反映了反腐倡廉指导思想的进一步深化和与时俱进。反腐倡廉重在建设,意味着我们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反腐倡廉工作这个根本指导思想的前提下,要更加自觉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局服务,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放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更加注重解决民生问题,更加注重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各项民政工作之中。
——总体思路更加清晰。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进行了更加全面和清晰的概括,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拓展领域构成了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一是进一步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十七大报告在十六大的基础上增加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内容,赋予了反腐倡廉建设新的内涵。坚持这个方针,既适应了反腐倡廉建设长期性的特点,又对实现阶段性目标提出了原则要求。坚持这个方针,就是要正确处理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的关系,在工作中充分体现预防在先的核心思想,把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始终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质量和水平。二是明确了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反映了我们党反腐倡廉认识的深化和工作思路、工作方式的完善。坚持这个工作重点,就是要用系统化的观点看待教育、制度、监督,坚持三者并重、相互协调;就是要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合力;就是要不断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拒腐防变的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三是提出了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工作要求。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发展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新形势,十七大明确提出了“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要求。贯彻这一要求,就是要以防治谋取非法利益为重点、以规范权力运行为关键、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更加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贯穿于改革开放的全过程。
二、着重领会和贯彻三个“更加注重”新要求,明晰内在联系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是我们党在深入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工作规律、正确判断新时期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基础上做出的重要论断,揭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规律,拓展了反腐倡廉建设的视野,确立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目标和基本着力点,为我们科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反腐倡廉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
三个“更加注重”,是一个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的有机整体,是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治本是目的,预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
“更加注重治本”是反腐败斗争新阶段的新要求,揭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发展方向和根本目的。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结构、利益和社会深刻变化的特定历史时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根本消除。治本,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导致腐败产生的深层次问题。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切腐败的源头都在于缺乏节制的权力。治本的重点就在于规范权力的运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更加注重治本要求我们不断增强预防腐败的能力,通过加强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牢固筑起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更加注重预防”是有效达到“治本”目的的重要战略思路,昭示着反腐败斗争侧重点的重要转变,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中央纪委工作报告指出,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也是成绩。只有更加注重预防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因腐败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从而达到治本的目的。相对于惩治而言,“更加注重预防”主要立足于以改革统领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坚持与时俱进,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举措、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把握新规律,坚持关口前移、预防在先,不断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和主动性。
“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是实现治本目标的重要保障,是注重预防战略思想的具体体现。制度建设是从根本上治理和防止腐败的基本途径。治本和预防本身都包含着制度建设的内容,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体制、机制和制度,才能为从根本上消除腐败现象的体制性障碍提供有力支持和坚强保障,长远而有效的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就是要求我们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环节,根据预防腐败的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有关制度,健全有关机制,强化有关保障措施,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健康有序的推进,坚决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民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好驻部组局查办案件、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等各项职责,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做到严明纪律以统一思想、强化作风以汇聚力量、加强监督以确保落实、营造环境以保障发展。
(一)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功夫,营造良好环境,为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民政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反腐倡廉建设必须要围绕民政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民政事业发展的大局。要加强对民政工作中重大决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关于派驻机构加强监督的规定,保证政令畅通,确保“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保党和国家的工作部署在民政系统贯彻落实。要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的原则,既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查处违纪案件,又支持民政部门的改革创新,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在源头治腐、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严明党的纪律,增强民政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一是抓好抓实教育这个有效预防的基础性工作,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针对民政干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开展反腐倡廉经常性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继续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谈话制度,充分发挥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二是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权力约束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和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防止制度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三是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着眼于民政工作实际,突出对“权、钱、人”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腐败问题的预防,规范和提高民政部门行政执法水平,继续加强财务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三)在维护群众利益上下功夫,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民政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工作。管好用好民政资金对于有效发挥民政部门解决民生、维护民利的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今后一个时期,要以救灾救济、优抚安置、低保、社会福利等民政资金和大额项目资金的执法监察为重点,坚持经常性执法监察与专项执法监察相结合,执法监察与审计、财政部门监督相结合,执法监察与廉政监察、效能监察相结合,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监督质量。二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民政系统政务公开的现有基础上,健全政务公开的基本制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公开,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立足基层,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农村群众民主政治权利和切身利益。
(四)在执政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民政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良好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是维护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改进民政部门领导干部作风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执政水平的重要工作。要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廉洁自律规定,加强部机关和各直属单位作风建设,形成亲民、爱民、为民的思想作风,勤政廉政的优良政风,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民主集中的领导作风。要以行风建设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第一信号,以民政基层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下大力气纠正办事不公、作风不实、铺张浪费、以权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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