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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举部长在党组中心组学习十七大扩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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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思路 明确目标 务实开拓

让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民政工作中落地扎根

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 李学举

2007年11月19日

同志们:

  党的十七大闭幕后,我们迅速组织了传达学习,举办了3期脱产培训班,大家对十七大的重大历史意义、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已经有了比较系统、比较深入的了解。这次部党组中心组扩大会,目的是要推动十七大精神在民政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让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民政工作中落地扎根。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根据十七大对国内外形势变化的判断、对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的分析、对二O二O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把十七大对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部署与落实第十二次民政会议任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思路、明确目标和强化措施,确保民政事业沿着党的十七大指引的航向阔步前进。下面,我就此谈几点学习体会,希望引发大家进一步思考和讨论。

  一、党的十七大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新的全面部署,在落实这些任务中,民政工作的核心地位和作用是: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时代在发展,认识在更新。随着不同历史时期民政工作重心的变化,对民政工作核心地位和作用的理解也经历了不断与时俱进的过程。1988年第九次全国民政会议曾要求,“民政工作要充分发挥社会稳定机制作用”。1994年第十次全国民政会议把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责归结为,“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2002年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增加了“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政治权利”和“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进步”的内容,进一步把民政工作的重要作用表述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进步。去年召开的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又顺应时代要求增加了“促进和谐”的内容。应该肯定,这些概括都抓住了民政工作本质特性及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突出功效,符合当时的实际,对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在当今仍然有其现实意义。

  实践无止境,创新无止境。十七大报告,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等作出了新部署,在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更加强调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更加强调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协调推进,更加强调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我们有必要根据这一精神对民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作更深入的思考。我认为,对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核心地位可概括为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其核心作用是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基础性作用。

  这样的概括,至少有八个方面依据:其一,通过救助和帮扶困难群众,促进不同收入阶层和谐相处。做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使人人能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促成早日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实施城乡医疗救助,确定教育和住房救助的对象范围,能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低收入群众;通过开展社会捐助、发展慈善事业,能给困难群众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营造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的人际关系。其二,通过关爱老年群体,增进社会代际和谐。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强化老年维权工作、健全老年福利服务体系,能缓解老年人特别是孤寡老人、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增长过快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保证老年人得到家庭、社会的尊重和公正对待,促进建立尊老、敬老、助老,互尊、互爱、互助的代际关系。其三,通过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按照国家政策妥善安置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解决优抚安置对象的实际困难,开展军民共建和双拥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相协调、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其四,通过提供最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基本生活保障为基础的社会救助服务,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服务,都属于政府直接满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最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其供给,有利于缓解基本公共服务供求矛盾;将这方面的资源向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向农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倾斜,有利于优化配置,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其五,通过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推动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不相协调的矛盾。履行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职能,有利于促进公益性、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展,形成“发展有序、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的社会组织体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建设,缓解社会事业发展资金不足、资源不够、机制不活的矛盾,促进社会事业提高效率和质量,加快解决“一条腿长、一条腿短”问题。其六,通过开展减灾和殡葬管理、社区建设等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强化自然灾害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能减轻对环境和资源的破坏,促进耕地节约,加强生态保护。建设绿色社区,有利于普及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理念、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其七,通过推动城乡基层群众自治,促进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的对接和互动。完善城乡基层自治制度,健全自治机制,扩大基层自治范围,强化社会自治功能,有利于建立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良性互动的机制。其八,通过推进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协助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根本上说,全部民政工作都饱含着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深切关怀,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桥梁。从直接的方面看,民政主要是通过实施社会组织管理协助落实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通过推动城乡基层自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从而协助做强党的基层组织,做深做细做实党的群众工作,做活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可见,民政工作最主要或者说最核心的社会功效是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之所以能达到这种功效,其机理在于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合理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促进城乡、区域以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而推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最终达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效果。

  之所以说这种社会作用具有基础性,主要有两方面的理由:其一,这是就其功能表现的主要面、基本面来看的。“平衡稳定机制”从来都是与“动力机制”相对而言的,这两者相辅相成,其区分也只有相对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需要强劲的动力机制,也需要完善的平衡稳定机制,必须使这两种机制有机结合,形成平稳、有序的社会运行机制。民政工作在一定意义上也是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力量,具有一定的社会动力机制功能,但是,就其直接的、基本的、显著的功效来看,主要还是充当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的角色,而这种平衡稳定的基础是基层,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而民政工作的领域、工作对象都属于民生的基础、民主的基础、社会的基础、管理的基础。其二,这也是就其工作表现的基层性、基础性而言的。在公共服务体系中,民政所提供的是最基本的公共服务,特别是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救助所满足的是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所维护的是社会公平的底线,所把守的是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完善基层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人民民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保障。可以说民政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属于基础事务,为人民提供的是基本生存条件、基本社会福利、基本人道服务。居于基础位置、履行基础职责、发挥基础作用。民政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所起的作用是内在的而非外在的、是深层的而非表面的、是长久的而非短暂的,这种作用或许不能显赫一时,但却可以持久发挥作用;或许不像大旱甘霖,但却可比春风化雨;或许不能立竿见影,但却可以固本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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